哈工大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2011-12-02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选拔具有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且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哈尔滨工业大学根据《纲要》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计划
    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占我校2012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左右。
    二、选拔方式
    哈尔滨工业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的选拔方式分为以下两类:
   (一)英才计划
    我校选择部分中学开展面试试点,试点中学名单一部分由我校根据各中学近年考入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的数量、质量及在校综合表现确定(由我校通知中学),未进入我校确定名单的中学,可向我校提出申请,申请网址http://zsb.hit.edu.cn
    对试点中学推荐的学生,我校派专家组前往中学面试, 根据学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和特长以及面试情况认定,面试合格者免于参加哈尔滨工业大学等9所卓越联盟合作高校共同组织的自主选拔录取笔试。
    (二)卓越计划
    考生参加哈尔滨工业大学等9所卓越联盟合作高校共同组织的自主选拔录取笔试,我校主要依据考生笔试成绩,并参考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和特长情况确定“卓越计划”入选考生,不再进行面试。
    三、选拔对象
    品学兼优,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科学兴趣和奉献精神,能够弘扬光大哈工大文化传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
   (一)学习成绩优异且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
   (二)学习成绩优秀且在某一方面有突出特长的学生,如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单科竞赛取得省级二等奖以上成绩、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等。
    四、选拔程序
   (一)英才计划的选拔程序
    英才计划的选拔程序见《哈尔滨工业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英才计划”实施办法》
   (二)卓越计划的选拔程序
    卓越计划的选拔程序见《哈尔滨工业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卓越计划”实施办法》
    五、录取办法
   (一)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须参加高考,填报志愿时须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为第一志愿。入选考生在高考录取中享有哈尔滨工业大学在当地录取线下降30分以内的优惠政策(不低于当地一本线),在专业录取上享有加20分以内的优惠政策(以协议书为准)。
   (二)对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且在我校的测试中表现突出的入选考生,在进入我校“英才学院”和选择专业上享有更为优惠的政策(以协议书为准)。英才学院包括英才班(本硕博连读,并有机会赴世界著名高校留学)和本硕连读班。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50001
    电话:(0451)86414671、86414771  传真:(0451)86417835
    网址:http://zsb.hit.edu.cn     电子信箱: hitzsb@hit.edu.cn
    七、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全程监督,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451)86413389。
    八、其它事项
    (一)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名单须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考生所在中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网站、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信息发布平台及教育部“阳光 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如发现考生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及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二)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将与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签订协议书。
    (三)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须登录哈工大招生办网站(http://zsb.hit.edu.cn)打印协议书,并按规定时间寄回我校,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九、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