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2017-03-01

为促进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结合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建设的实际情况,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 10号)的有关规定,我校决定举行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

一、测试项目及计划

项目

计划

单簧管

0-2

双簧管

0-1

圆号

0-2

大号

0-1

大提琴

0-2

低音提琴

0-2

注:理科面向全国所有省份招生,文科只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广东、广西、四川、陕西十六省份招生。

二、报名条件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校招收高水平艺术团的报考条件,具备独奏能力,获得所报项目艺术考级最高等级证书或具有相当水平。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高水平艺术团测试须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31-38日,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stbm/)报名,阅读使用说明(http://gaokao.chsi.com.cn/gkxx/kp/tsbmsysm.shtml)按系统提示的流程和要求,详细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证书材料。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后确认志愿,下载申请表(由系统生成),考生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在相应位置加盖学校公章。

符合报名条件者务必在201738日之前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在报名平台志愿管理的上传申请表位置上传申请表(须由所在中学加盖校级公章)、艺术考级最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的扫描件。

2、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测试。请考生于2017310日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

四、报到及测试

1、报到

(1)报到时间:20173141400-1530

(2)报到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活动中心506

(3)报到须提交的材料包括:《哈尔滨工业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艺术考级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考生请将上述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务必于报到当日将报名材料交到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同时须出示以上材料的原件。

(4)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标准要求(黑教联[2007]1号),报到时缴纳测试费300元每人。

2、测试

测试时间:2017315830-1200

测试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活动中心

3、注意事项

(1)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必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并现场核验考生指纹及数码照片,不核验或核验不通过者不予测试。

(2)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过程全程录像。测试采用“考评分离”的办法,现场录像,异地评审。测试分曲目表演和视奏两项,要求考生准备曲目或片段一首进行表演(限时4分钟以内),超时由工作人员叫停,乐器自备,测试不得使用伴奏。视奏为五线谱,准备时间30秒。

(3)测试结束2周内,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看测试成绩和认定结果。

五、认定及录取

1、我校将根据高水平艺术团考生测试成绩及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择优认定高水平艺术团考生。

2、高水平艺术团认定名单确定后,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3、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1)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省份我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不得低于生源地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服从调剂,予以录取。浙江高考文化课要求为该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线上40分、上海高考文化课要求为该市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线上20分,且专业服从调剂,予以录取。

(2)对于少数测试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地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服从调剂,予以录取。

注: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相关规定执行。

六、监督机制

1、我校将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认真履行测试、选拔程序。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测试、认定及录取资格,并通报高水平艺术团考生所在学校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已录取高水平艺术团学生进行复测,对于在复测中身份不符、测试成绩不达标或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入学资格,一律不予学籍注册;已经注册学籍的,予以取消。

3、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所有项目将进行现场录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测试工作,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电话:0451-86413389)。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报考我校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若其生源地省份组织高水平艺术团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生源地省份统一测试,合格者才能成为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人选。若生源地省份无相关考试,则不用参加。

2、凡我校认定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仍要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在其生源地省份规定的高水平艺术团报考志愿栏指定位置填报我校。在公布高考成绩后,务必于2017630日前将高考填报志愿复印件、高考成绩等材料寄(送或传真)至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3、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学生要接受所在院系和艺术团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排练和演出的义务,若违反协议规定,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被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入学后均需自备乐器。

4、若教育部相关政策有调整,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的最新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5、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八、本简章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活动中心516

邮编:150001

电话:0451-8641467186414771

传真:0451-86417835

网址:http://zsb.hit.edu.cn

 

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7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