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留学信息

2018-06-04

1、本科生赴国外交流项目

(1)本科生学期交流项目:我校与美国普渡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哥伦比亚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华盛顿大学、波士顿大学、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加拿大纽芬兰纪念大学、德国亚琛工业大学、慕尼黑工业大学、汉堡工业大学、瑞典皇家理工学院、法国里昂应用科学院、法国南特中央理工学院、爱尔兰都柏林国立大学、丹麦工业大学、西班牙马德里理工大学、葡萄牙里斯本理工学院、意大利米兰理工大学、英国华威大学、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新南威尔士大学、莫纳什大学、阿德莱德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日本新潟大学、熊本大学、上智大学、佐贺大学、山形大学、名古屋大学、韩国首尔大学、韩国高等科学技术院(KAIST)、高丽大学、浦项工科大学、成均馆大学、汉阳大学、西江大学、仁川大学、梨花女子大学等50余所世界著名高校签订了校际合作协议。我校每年选派近300名本科生赴上述学校进行为期一个学期或一学年的学习(部分项目收学费),哈工大承认对方学分。

(2)本科生国家公派项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我校每年将上述校际合作项目向CSC申报,获批后即为我校当年的CSC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如2018年获批107个名额,涵盖我校全部专业),选派学生持邀请信赴外方高校交流学习,可获得CSC资助的生活费(具体发放金额视派往国家、地区、留学时间确定)和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

(3)本科双学位项目:我校与美国密苏里科技大学、罗格斯大学、英国曼彻斯特大学、伯明翰大学、爱尔兰都柏林大学、里昂国立应用科学院、法国矿业电信学校联盟、里尔科技大学、格勒诺布尔综合理工学院、意大利都灵理工大学、加拿大滑铁卢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韩国高等科学技术院(KAIST)、莫斯科鲍曼国立技术大学、萨马拉国家研究大学等高校开展了本科生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涵盖我校所有理工科专业,学生在哈工大完成2-3年学业后,学业成绩及外语水平达到相关要求即可赴外方大学学习,达到双方的毕业要求可同时获得哈工大及国外大学本科学位。学习成绩优秀者有资格申请外方学校的奖学金。

(4)本硕连读项目:部分优秀学生在完成3年本科学业后,可以申请赴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伊利诺伊大学芝加哥分校、密苏里科技大学、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华威大学、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瑞典皇家理工学院、法国南特中央理工学院、巴黎中央理工学院、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学习,完成第四年本科学业后,修满规定的学分并达到我校毕业要求可获得哈工大本科学位;再继续完成外方大学一年或两年硕士学习后,达到对方毕业要求可获得国外大学的硕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者有资格申请对方学校的奖学金。

(5)赴俄罗斯等独联体国家留学项目:我校已与俄罗斯10余所著名高校签署了学生互换协议,哈工大学生可申请赴俄学习半年或一年(对方免学费)。主要合作学校有: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圣彼得堡国立大学、俄罗斯国立管理大学、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乌拉尔联邦大学、远东联邦大学、西伯利亚联邦大学、阿穆尔国立大学、哈萨克斯坦国立大学等。另有如下国家公派专项:A.我校相关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可申请“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俄罗斯政府提供学费及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B.我校相关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可申请“独联体部分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外方政府提供学费及奖学金生活费,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2、港澳台地区学期交流项目

我校每年公派赴港澳台地区交流学习的学生超过200人(免对方学费),派往学校有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台湾大学、新竹清华大学、新竹交通大学、台湾科技大学、澳门大学等24所大学。另外我校已与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签署了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协议。

3、本科生海外实习和暑期项目:

我校每年参与此类项目的本科生有400余人。海外实习项目(含专业实习、科研实习等):如剑桥学术发展研讨项目、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创新创业项目、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创新创业项目、加拿大Mitacs国家公派实习项目、阿尔伯塔大学国家公派实习项目、韩国、日本暑期科研实习项目等。暑期项目:学生可于夏季学期和假期赴高水平大学参加海外短期交流学习项目,合作学校有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哥伦比亚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加州大学圣迭戈分校、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佛罗里达大学、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华盛顿大学、波士顿大学、丹麦奥胡斯大学、英国剑桥大学、伯明翰大学、帝国理工学院、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日本立命馆大学、熊本大学、东北大学、上智大学、名古屋大学、早稻田大学、德岛大学、韩国高丽大学、韩国高等科学技术院(KAIST)、庆北大学、成均馆大学、汉阳大学、以色列理工学院、文莱达鲁萨兰大学、印尼泗水理工学院、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萨马拉国家研究型大学、乌拉尔联邦大学、远东联邦大学、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台湾大学等。

注:(1)交流项目信息会根据我校对外交流高校的拓展、交流形式的增多、对方接收人数等变化情况进行调整,请关注当年具体项目通知。

(2)交流学生缴纳学费情况按哈工大及对方学校的有关规定及协议情况执行。

4、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项目

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项目是实现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的重要途径之一。哈尔滨工业大学在积极支持并出色完成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派留学项目选派工作的同时,还开展了多项由学校经费支持的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项目,包括:博士生国外短期访学研究项目、优秀博士生国际会议资助计划、优秀博士生国际交流计划、双边或多边博士生学术论坛项目。

(1)国家公派留学项目

主要包含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促进我国高水平大学与国外知名大学的合作与交流,打造国际化人才培养及交流平台,自2007年项目设立以来,学校严格遵循“三个一流”的原则(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与美国、加拿大、英国等26个国家的近270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开展研究生选派工作,派出类别包含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派出人数连续多年位居全国高校前列(2016年派出255人),部分学生被派至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帝国理工学院、牛津大学、剑桥大学、东京大学等世界一流大学。

(2)博士生国外短期访学研究项目

为加强国际学术交流,拓宽学术视野,促进科学研究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学校于2011年设立了博士生国外短期访学研究项目(简称“短期访学项目”),资助博士研究生到国外(港澳台地区除外)本学科领域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进行短期研究和访问。通过充分利用国外高水平大学较好的教学与科研条件,完成高水平博士学位论文,进一步开阔博士生的国际视野、提高国际竞争力,并促进导师与国外高水平学者在人才培养和科研方面开展更紧密的合作。申请人要求为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科研素质和学术发展潜力,且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的在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该项目计划每年计划资助人数为60人,每位博士生在读期间只资助一次;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基金或学校3个月及以上出国(境)项目资助的学生不能申请该项目。

(3)优秀博士生国际会议资助计划

2003年,学校设立“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采取学校资助与导师资助相结合的方式共同资助优秀博士生参加国外(港澳台除外)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该项目计划每年资助人数为200人,每位博士生在读期间只资助一次,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最多可有2名博士生获得资助,学校资助参会学生的国际路费、注册费并设最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由导师科研经费提供支持;同时,对理学、管理学等基础类学科有特殊规定,如确属导师科研经费严重不足,国际会议水平又特别高,可以由导师向学校提出申请,经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后,提高学校资助额度。

(4)优秀博士生国际交流计划

优秀博士生国际交流计划是以学院(学科或学科群)为单位出访,每单位不超过10人,学校资助学生主要活动经费,相关教师资助经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出访地一般选择大学集中区域,出访学校为国际一流大学。交流访问的内容包括开展以学术报告为主的学术交流活动、参观实验室、访谈专家学者(每一位博士生至少访谈一位)、了解相关学科科研状况、大学文化交流等几方面。此计划对开阔博士生国际视野,提高国际学术交流能力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5)双边或多边博士生学术论坛项目

双边或多边博士生学术论坛是由学校与境外一所或多所著名大学共同举办,由院(系)、学科组织参加。研究生院设立专项基金按人数及规模等条件定额资助,同时对研究生所在的院(系)及导师给予相应的资助。目前,我校与美、日、俄、韩等国家的多所高校开展了双边博士生学术论坛,参会博士生在论坛上宣读论文。

(6)其它

除上述项目外,学校还积极开展与国外或境外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双学位项目,如与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博士双学位项目,积极鼓励学生开展出国境学术交流及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