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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2008年优秀新生奖励办法
为鼓励尖子学生报考我校,学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根据各省参加高考考生数量和教育发展水平,对第一志愿报考哈工大,德、智、体全面发展、高考成绩优异的学生进行奖励,办法如下:
一、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陕西18个省份:对第一志愿报考哈工大且高考文化课分数位于所在省份前400名的学生进行奖励,第1名-30名的学生,奖金5万元;第31名-60名的学生,奖金3万元;第61名-100名的学生,奖金2万元;第101名-200名的学生,奖金1万元;第201名-400名的学生,奖金5千元。
二、北京、天津、上海、广西、重庆、贵州、云南、甘肃8个省份:对第一志愿报考哈工大且高考文化课分数位于所在省份前200名的学生进行奖励,第1名-10名的学生,奖金5万元;第11名-30名的学生,奖金3万元;第31名-50名的学生,奖金2万元;第51名-100名的学生,奖金1万元;第101名-200名的学生,奖金5千元。
三、海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5个省份:对第一志愿报考哈工大且高考文化课分数位于所在省份前50名的学生进行奖励,第1名-10名的学生,奖金5万元;第11名-20名的学生,奖金3万元,第21名-30名的学生,奖金2万元,第31名-40名的学生,奖金1万元,第41名-50名的学生,奖金5千元。
四、对各省份高考状元学校设立特殊奖学金。
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理工类考生,高考名次需考生向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提供,由招生办核实确认。
绿色通道
为使贫困家庭学生能够正常入学,我校在新生入学时,开展针对贫困家庭学生的绿色通道工作。对于入学时确实因为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按时交纳学杂费的学生,可以持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和政府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向所在院系申请,我校将根据具体情况给其办理绿色通道,使每一位学生能够正常入学。
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分一等、二等、三等和单项奖,获奖面为30%,奖学金金额200元-2000元/学年。
特殊奖学金
特殊奖学金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海内外知名人士、校友、学术机构等设立的用于奖励全面成才或某一专业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共有特殊奖学金二十余项,如宝钢奖学金、三星奖学金、华为奖学金、矽码特奖学金、中国石油奖学金、光华奖学金、富士施乐奖学金、三菱电机奖学金、艾默生奖学金、中科院奖学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CASC奖学金、蒋震奖学金、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奖学金、旭硝子英才奖学金及特等奖学金等,总金额近130万元。一般每年评定一次,奖学金金额600-10000元不等。
国家助学贷款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同学在校的正常学习生活,学校采取为生活特别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方式解决学生学费。近年来每年全校能解决近4000人,约1800万元的国家助学贷款。
校内贷款和临时借款
校内贷款主要是弥补国家助学贷款的不足。对于学费额度较高,超出国家助学贷款额度的同学,可以申请校内借款。
对于家庭暂时出现困难的同学,可以申请临时借款,借款期限为一年,用来解决学生一些突发的特殊情况。
助学金
针对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的奖学金和助学金有丰田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曾宪梓奖学金、肯德基曙光基金等十余项助学金,以及国家教育部、国防科工委设立的国家助学奖学金都很大程度地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压力。
困难补助
学校为临时出现经济困难学生和路途遥远的南方家庭学生提供临时生活补助、路途补助和冬服补助,保证了每一名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勤工助学基金
学校在校内设立17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使一部分同学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了一定的报酬做为生活费补充。勤工助学岗位多样,分为助管、助教、助研、劳动服务、家教等岗位。
校友爱心助学金
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友爱心助学金是我校特困生助学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有效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而设立,助学金宗旨是鼓励受助学生积极进取,倡导受助学生自强自立,建立其回报社会的意识。校友爱心助学金作为一项可循环利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方式,对困难学生的资助将采用无息借款、按周期偿还的方式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使该基金能够长期循环地资助家庭困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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