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大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卓越计划”实施办法

2011-12-02

    一、选拔对象
    品学兼优,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科学兴趣和奉献精神,能够弘扬光大哈工大文化传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
   (一)学习成绩优异且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
   (二)学习成绩优秀且在某一方面有突出特长的学生,如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单科竞赛取得省级二等奖以上成绩、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等。
    二、报名
    2012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卓越计划”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申请方式分为中学推荐和个人自荐,考生可在9所合作高校中选报含哈尔滨工业大学在内的2所高校。
    中学推荐是指中学按照我校分配的校荐名额推荐考生,获得中学推荐资格的考生将分配1个校荐码,须在第一志愿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未获得中学推荐资格的考生可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考我校。
    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3日0:00至2011年12月18日24:00,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卓越人才培养合作高校联合自主选拔录取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211.151.240.39/excellent_student/),点击“注册”,注册成功后即可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填写报名资料,请按要求如实填写,填写完毕后提交。
    2、邮寄材料:将网上正式提交的申请表用A4纸打印出来,由中学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相应位置盖章。将申请表、个人自述(须考生本人手写)、获奖证书复印件、申请表中所列5次考试成绩的原始成绩单(须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等材料装订成册。将以上材料于2011年12月23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寄到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特别提醒,如果考生同时申请2所院校,请将申请表打印两份,分别寄送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院校进行初审)。
    三、选拔程序
    1、初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由我校专家组进行初审,合格者获得参加文化课测试资格。考生可于2011年12月30日登录“卓越人才培养合作高校联合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查询初审是否合格。
    2、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
    初审合格考生于2011年12月31日至2012年1月8日,通过报名网站支付报名考试费人民币200元/人,待报名网站确认考生付费后,考生可于2012年1月16日至2月11日使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
    3、测试
    测试时间:2012年2月12日
    上午  社会科学(涵盖语文与英语,满分150分)
    下午  数学(满分100分),自然科学(涵盖物理与化学,满分100分)
    注:文科考生不参加自然科学科目的测试。
    测试地点:在除西藏外的所有省会城市及大连市设置考点,共31个考点,考生可就近选择测试地点。
    4、成绩查询
    考生于2012年3月1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四、录取办法
    我校主要依据考生笔试成绩,并参考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和特长情况确定“卓越计划”入选考生。
    1、入选考生仍须参加高考,填报志愿时须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为第一志愿。入选考生在高考录取中享有哈尔滨工业大学在当地录取线下降30分以内的优惠政策(不低于当地一本线),在专业录取上享有加20分以内的优惠政策(以协议书为准)。
    2、对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且在我校的测试中表现突出的入选考生,在进入我校“英才学院”和选择专业上享有更为优惠的政策(以协议书为准)。英才学院包括英才班(本硕博连读,并有机会赴世界著名高校留学)和本硕连读班。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50001
    电话:(0451)86414671、86414771  传真:(0451)86417835
    网址:http://zsb.hit.edu.cn     电子信箱: hitzsb@hit.edu.cn
    六、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全程监督,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451)86413389。
    七、其它事项
    1、“卓越计划”入选考生名单须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考生所在中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网站、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信息发布平台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如发现考生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及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2、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将与入选考生签订协议书。
    3、“卓越计划”入选考生须登录哈工大招生办网站(http://zsb.hit.edu.cn)打印协议书,并按规定时间寄回我校。
    八、本实施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