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初审合格名单公示及分省参考录取计划
2020-06-30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及我校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要求,我校本着公平公正、择优选拔的原则对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如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结果发生变化,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新审核结果为准)的考生进行了材料审核,现将我校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初审合格名单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合格考生在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志愿位置填报其公示的专业,且专业服从调剂,我校根据公布的分省计划数,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录取时,我校可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合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在生源地省份模拟投档线下60分以内(江苏省折算后为38分,选测科目要求为AA)且不低于生源地省份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该省份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为准。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浙江、山东、海南,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一批次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0分,选考科目须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我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测算最终确定,校本部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按校本部模拟投档线执行,威海校区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按威海校区模拟投档线执行。
部分招生专业(集群)名称已经发生变化,校本部工科试验班(智慧人居环境与智能交通)更改为工科试验班(智慧人居、智能土木与智能交通);威海校区的工科试验班(环境与生物工程)更改为工科试验班(环境与生物),在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环境工程、生物工程专业报考,请按最终公示专业进行填报。
预祝所有考生在高考中取得优异成绩,哈尔滨工业大学欢迎你!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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