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本科招生信息

2019-06-13

一、招生计划

2019年学校计划招生7620人,其中校本部计划招生3920人,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计划招生2700人,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计划招生1000人。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二、招生类别

文科试验班招生专业(集群)招收文史类考生,经济管理试验班、工科试验班(智慧人居环境与智能交通)招生专业(集群)文理兼招,其余招生专业集群招收理工类考生。

三、本科学制

除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3个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外,其余招生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均为4年。学校实行学年学分制。

四、专业集群分流至专业类

第一学年夏季学期,在籍学生在所属招生专业(集群)内自愿申请选择专业类,部分招生专业(集群)学生于第一学年秋季学期进行专业类选择。招生专业(集群)在新生报到入学时向学生公布选择专业类的相关规定(招生时与学校有约定的学生除外)。

五、专业类分流至专业(或方向)
第二学年夏季学期,在籍学生在专业类内自愿申请选择专业(或方向)。学院在新生报到入学后向学生公布学生选择专业(或方向)的相关规定(招生时与学校有约定的学生除外)。

六、转专业类

第一学年结束后,在籍学生可根据国家、学校相关规定和本人兴趣, 可重新选择专业类(招生时与学校有约定的学生除外)。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要求,约定以下几类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或在限定范围内转专业:

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到外语类专业的学生录取后不得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如考生高考成绩未达到所在省份我校本科一批次统招录取线,录取后不得转专业。录取至理科试验班的考生如高考成绩未达到所在省份我校本科一批次统招录取线,录取后只能按照竞赛学科对应的专业方向分流,数学竞赛考生分流至数学类,物理竞赛考生分流至物理学类或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生物竞赛考生分流至生物科学类。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提前批次(俄语、日语、工科试验班 (生命科学挑战班))录取的考生投档成绩须在生源省份我校一批次录取投档分数线以上,入学后方可申请转专业。

七、攻读新型辅修专业(学位)

学校为培养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鼓励学生攻读新型辅修专业(学位)。
学校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布局战略新兴专业,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开设智能机器人、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等10个新型辅修专业,实行单独开课、灵活学习,每学期仅需在主修专业外增加3~6学分。学生“在修满第一学年主修专业规定课程学分后”,即可申请修读新型辅修专业(学位)。学生满足辅修专业课程学分要求者,学校为其颁发辅修专业证书;满足本科生辅修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为其颁发辅修学士学位证书。

八、读硕、读博信息

哈工大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人数4700余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人数1300余人,招生人数,居全国工科院校的前列,为在哈工大就读本科、毕业时欲继续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同学提供了更多的深造机会。近年来,哈工大每年有63%左右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保送、考试、留学方式攻读研究生。
学校实行本研贯通、过程分流的培养模式,即被推荐免试的学生,可根据本人学业进展情况统筹规划其第四年级的课程和硕士课程。在硕士研究生一年级时,条件符合要求的学生可进入硕博直通学习,免试攻读博士学位。

九、宿费标准

根据公寓不同,住宿标准分别为800元/年、1200元/年。

十、国家重点一级学科

哈工大现有9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在全国高校中名列第5,其中,工科重点一级学科有8个,工科重点一级学科数量仅少于清华大学,在全国高校中排在第2名。9个一级学科分别是:力学、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

各高校国家重点一级学科数量

序号

高校名称

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数量

1

清华大学

21

2

北京大学

18

3

浙江大学

14

4

复旦大学

11

5

哈尔滨工业大学

9

5

上海交通大学

9

7

中国人民大学

8

7

南京大学

8

7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8

7

西安交通大学

8

7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8

12

天津大学

7

12

华中科技大学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