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大2010年在黑龙江省高考录取政策

2010-06-15

哈工大2010年的招生政策进行了比较大的调整,具体如下:
    为了使考生在高考录取中能够就读自己满意的专业,体现高等教育以人为本的理念,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在2010年的招生工作中,开始实行提高满足专业志愿率的的招生政策。这个政策首先在北京、黑龙江、上海、浙江、山东、河南6个省(市)开展试点,根据这几个省(市)填报志愿时间和填报高考志愿的方式不同,每个省(市)的政策都不同,有些省份对考生的高考成绩也有要求,具体政策,可以向我校派遣到当地省份的招生宣传人员进行咨询。
哈尔滨工业大学2010年在黑龙江招生政策现已出台,公布如下:
1、提高专业志愿满足率
   在安排考生专业志愿时,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之间无级差,在考生填满专业志愿,并且专业志愿顺序梯度合理的情况下,我校会最大限度地提高考生的专业志愿满足率(即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当中的一个),尽量减少专业调剂的考生数量,使考生能就读于自己所填报的专业。
2、招收高分二志愿考生
   我校将用招生计划的10%招收高分二志愿考生,二志愿考生的最低分数原则上应高出一志愿考生最低分数40分以上,在确定考生专业志愿时,减去15分与一志愿考生等同安排专业。
3、增加招生计划
   如报考我校考生整体分数较高,我校将用预留计划适当增加一、二志愿考生录取人数。
4、哈工大威海校区接收一志愿报考哈工大校本部、二志愿报考哈工大威海校区的考生。
   对一志愿报考哈工大校本部(哈尔滨)、二志愿报考哈工大威海校区(威海)的考生,档案投到威海校区,威海校区将使用预留计划,从高到低录取20名左右考生,录取最低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威海校区在黑龙江省录取考生的平均分(此类考生须与我校联系,登录我校网上预报名系统,将填报志愿情况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登记,网址:http://zsb.h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