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本科招生信息

2020-07-23

一、招生计划

2020年学校计划招生8000人,其中校本部计划招生3925人,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计划招生2700人,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计划招生1375人。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二、招生类别

除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外,设计学类、社会学、经济学、法学、英语招收文史类考生,俄语、日语、经济管理试验班文理兼招,其余工科试验班或专业(类)招收理工类考生。

 

三、本科学制

除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3个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外,其余招生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均为4年。学校实行学年学分制。

 

四、专业集群分流至专业(类)、专业类分流至专业(或方向)以及转专业(类)

 

1、专业集群分流至专业(类)

原则上第一学年夏季学期,在籍学生在所属招生专业集群内自愿申请选择专业(类),部分招生专业集群学生于第一学年秋季学期进行专业(类)选择。招生专业集群在新生报到入学时向学生公布选择专业(类)的相关规定。

2、专业类分流至专业(或方向)

第二学年夏季学期,在籍学生在专业类内自愿申请选择专业(或方向)。学院在新生报到入学后向学生公布学生选择专业(或方向)的相关规定。

 

哈尔滨工业大学2019级学生专业集群分流方案参考

专业集群

分流时间

2019学生专业集群分流方式

工科试验班

(航天与自动化)

第一学年

夏季学期

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进行专业类分流录取。依据学生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排序(单独划定的各省高考高分考生在平均学分绩上加 3 分,详见附表1),确定录取顺序位并公示名单;平均学分绩相同者根据第一学年数学、物理、英语三科总成绩排序(如三科总成绩相同,按前述次序以单科区分)。学生在线填报专业(类)志愿(志愿位次即为先后顺序,学生需满额填报集群下全部 6 个专业(类)志愿,若志愿填写不满额或重复均视为服从分配)

工科试验班

(计算机与电子通信)

第一学年

夏季学期

根据学生综合考评成绩就排名从高到低进行专业类录取。综合考评成绩满分103分,由专业考评成绩(依据学生第一学年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学分绩折合计算,满分100分)和本科招生高分考生专业保证政策加分(每个省单独划定,满分3分,详见附表1)

工科试验班

(智能装备)

第一学年

夏季学期

“遵从志愿、成绩优先”原则,成绩满分103分,由专业考评成绩(依据学生第一学年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学分绩折合计算,满分100分)和本科招生高分考生专业保证政策加分(每个省单独划定,满分3分,详见附表1)

工科试验班

(资源环境与新材料化工)

第一学年

夏季学期

原则上允许学生自由选择专业类(功能新材料与化工类、化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工科试验班

(智慧人居、智能土木与智能交通)

第一学期

结束后

原则上允许学生自由选择专业类(土木类,建筑类,道路桥梁、交通工程类)

经济管理试验班

第二学年

夏季学期

原则上允许学生自由选择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大数据管理与应用、计算金融、电子商务、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

2020级学生专业集群分流方式以入学后学院公布为准。

 

哈尔滨工业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高分考生专业保证政策

我校(校本部)拟对高考成绩优秀的学生实施招生专业集群分专业类保证政策。在招生专业集群分流进专业类时,各省高分考生(每个省单独划定)在考核成绩上加3分选择专业类。各省高分考生排名要求如下: 

序号

生源地省份

排名要求

1

西藏

50名以内

2

海南、青海、宁夏、新疆

300名以内

3

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甘肃

800名以内

4

重庆、贵州

1000名以内

5

天津、河北、山西、安徽、广西、云南

1200名以内

6

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四川、陕西、

1500名以内

7

北京、湖北、湖南

2000名以内

8

上海、江苏、广东

3000名以内

9

浙江

5000名以内

 

3、转专业(类)

第一学年春季学期结束后,在籍学生根据国家、学校相关规定和本人兴趣申请转专业(类)。先从专业集群分流至专业(类),再转专业(类)。专业(类)转出无门槛,转入有要求(申请转入专业(类)同意接收即可,一般有面试考核)。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要求,除约定以下几种情况的本科生不允许申请转专业(类)或在限定范围内转专业(类)外,其它在籍本科生可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申请参与专业集群分流至专业(类)、专业类分流至专业(或方向)以及转专业(类)。

1、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到外语类专业的学生录取后不得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2、强基计划考生录取后不得转专业(类)。

3、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提前批次的俄语、日语、工科试验班 (生命科学挑战班)、工科试验班(资源环境与新材料化工)专业集群录取的考生投档成绩在生源省份我校一批次录取投档分数线以下的,入学后不得转专业(类)。

 

五、修读辅修学位(专业)

学校为培养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鼓励学生修读辅修学位(专业)。

每年夏季学期在籍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请修读辅修学位(专业)。学生取得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在主修专业毕业时,学校为其颁发辅修专业证书;学生取得辅修学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且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合格,满足主、辅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方可获得辅修学士学位,获得的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

另外,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为布局战略新兴专业,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学校开设了智能机器人、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等15个新型辅修专业,实行单独开课、灵活学习,每学期仅需在主修专业外增加3~6学分。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均可申请修读。满足新型辅修学位(专业)培养方案要求者,由学校颁发相应的辅修证书。

 

六、读硕、读博信息

哈工大2019年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人数4900余人,2019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招生人数1600余人,招生人数居全国工科院校的前列,为在哈工大就读本科、毕业时欲继续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同学提供了更多的深造机会。近年来,哈工大每年有63%左右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保送、考试、留学方式攻读研究生。
学校实行本研贯通、过程分流的培养模式,即被推荐免试的学生,可根据本人学业进展情况统筹规划其第四年级的课程和硕士课程。在硕士研究生一年级时,条件符合要求的学生可进入硕博直通学习,免试攻读博士学位。

 

七、宿费标准

根据公寓不同,住宿标准分别为800元/年、1200元/年。

 

八、国家重点一级学科

哈工大现有9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在全国高校中名列第5,其中,工科重点一级学科有8个,工科重点一级学科数量仅少于清华大学,在全国高校中排在第2名。9个一级学科分别是:力学、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

各高校国家重点一级学科数量

序号

高校名称

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数量

1

清华大学

21

2

北京大学

18

3

浙江大学

14

4

复旦大学

11

5

哈尔滨工业大学

9

5

上海交通大学

9

7

中国人民大学

8

7

南京大学

8

7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8

7

西安交通大学

8

7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8

12

天津大学

7

12

华中科技大学

7